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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水专家解读涉水卫生许可批件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是指我国生产和销售的净水产品需要通过国家卫生部《国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目前的净水市场,随着大众健康饮水意识的提高,净水机的不断增多,净水机产品质量也开始变得良莠不齐,假冒伪劣产品依然存在。政府部门严格规定,目前叫审批准入制,就是说生产和销售净水产品一定要有批件,没有批件是非法的。

  中国疾病控制中心环境所主任凌波老师透露:卫生部发布最新《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反渗透净水产品的设计批件已经下放到省级,不用再提交到卫生部。这一规定促进了相关企业对产品批件的办理,缩短了办理流程,也在一定程度促进整个净水领域的发展。

  关于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问题,中国民族卫生协会健康饮水专业委员会马锦亚秘书长表示,社会相关的产品的批件其实是一个政府的行动许可,政府许可了,如果消费者购买被许可的产品,一旦健康受到侵害,就可以提起起诉。马秘书长认为,目前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审批,是对整个行业起到监督的作用,督促生产企业加大对产品技术及质量的把控。

  整个净水市场需要全员行动,共同监督维护市场,净水产品生产企业保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才能保障消费者饮水的安全,提高大众的健康饮水意识,共同促进净水行业发展。

  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生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规定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取得批准文件后,方可生产和销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使用无批准文件的前款产品,否则即为非法、不合格产品。

  深化涉水产品改革 卫生许可批件将有省级卫生部颁发

  2011年,为深化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以下简称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改革,国际卫生部下发通知,决定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国产反渗透净水器和国产纳滤净水器卫生行政许可工作。(具体内容可参考“卫生部关于调整国产反渗透净水器和国产纳滤净水器卫生行政许可的通知”)。

  2011年8月1日,国家卫生部将不再受理国产反渗透净水器和国产纳滤净水器的卫生行政许可申请,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正式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卫监督发〔2009〕75号)对国产反渗透净水器和国产纳滤净水器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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